编者按:文化产业新政组合拳又打出强有力的一击,瞄准文化金融。3月25日在江苏无锡召开的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上,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三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外界解读为文化产业又将再上新阶段。《意见》与以往各项文化与金融对接政策不同的是,不再过多重复以往金融单方面支持文化产业的诸多具体事项,而是从文化金融的瓶颈环节、薄弱领域入手,体现文化金融合作的开拓创新。
本报从梳理这些薄弱环节切入,解读《意见》中的对策,并在大会现场采访来自全国各地的文化和金融界人士,了解到他们对此提出的解决办法或建议,希望能对全国大量面临着融资难的中小微文化企业有所启发。
□□本报记者 李琤 李婧
我国文化产业已经进入成长期,文化产业投融资已初具规模,2013年全社会文化产业投融资规模超过6000亿元。2016年文化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根据测算,文化产业投融资需求将突破1.2万亿元,其市场空间巨大。但同时,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结构不尽合理,目前企业发展仍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在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中银行仅占10%,文化产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占比仅为22%,金融对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仍然有限。
为何一边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边是脱节的金融服务,文化与金融合作的瓶颈究竟在哪里?新出台的三部门《意见》对此又有何具体办法?金融机构对此是否已进行过一些试水,未来又有哪些可能的尝试?文化主管部门又有哪些建议?
难题一 文化企业大多“轻资产”,抵押担保物不足,信用等级不高,难从银行贷款,怎么办?
【《意见》解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的规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文化企业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
【业界建议】针对文化企业“轻资产”问题,不少金融机构已经在摸索中找到了解“渴”办法。“我们已经认识到,文化企业轻资产是行业特点而非行业弱点,针对这点,我们为企业设计以现金流为工具进行融资。”中国民生银行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副总裁万晓芳表示,“对文化企业,如果按照传统授信方式来做,必然受到阻碍。根据文化产品的特点,我们摆脱了传统以抵押物为主的授信模式。经过专业团队调研后,根据地方区域、文化产业的细分领域,研究行业规律,去匹配服务好不同的企业。”
对此,作为最早开展文化金融对接的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也找到破题方法。北京银行利用无形资产质押,针对创意类企业以版权为核心做质押;针对产权类企业,依靠其发明专利、商标权等进行质押,为文化企业根据不同的阶段设计不同产品。“企业在初创期往往没有成熟的产品或服务,因此财务报表经常亏损,无法达到银行的信贷评审标准。我们会弱化财务报表分析,侧重对企业现金流和团队非财务信息的考察。”北京银行小企业事业部副总经理段红立说,“针对无形资产的评估,现在我们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一些研究机构合作,探索金融资产价值服务和轻资产应用的空间。”
中国银行则针对无形资产质押难,推出了一系列“通宝”产品,这类产品的关键在于因地制宜,突破传统业务理念,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义乌通宝”为义乌小商品城商户量身定制,创造性地运用商位使用权质押,有效解决了商户转型升级过程中的融资难题。
难题二 文化产品评估难,因其内容多样性和复杂性,尚未形成统一、权威的标准来判断文化产品价值,为金融机构评估企业带来障碍。
【《意见》解题】“推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加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文化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鼓励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专业服务。”
【业界建议】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记者在采访中听到多位金融机构负责人不约而同地呼吁,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和研究机构分门别类地对文化产业细分行业进行调研,尽快出台无形资产评估、登记、托管、流通办法,建立统一权威的评估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宋慧中呼吁要尽快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的登记办法,他说:“只有打通了评估登记的各个环节,才能把未来的文化产业收益变为融资工具,否则,光有融资产品,没有转化企业未来收益的途径,在实际操作层面还是有许多问题。”
“中国银行自己出台了《中国银行知识产权授信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以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的授信业务提供依据,明晰了文化资产认定的抵押流程。”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张立新说。
难题三 在全国文化企业中占比90%的小微企业,几乎在银行拿不到钱。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如何解决?
【《意见》解题】 “综合运用统贷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投资基金等机构联合采取投资企业股权、债券、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文化企业海外并购、境外投资,推进文化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结算便利化,完善金融机构为境外文化企业提供融资的规定,探索个人资产抵质押等对外担保的模式,提高文化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汇率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类机构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文化创业创意人才、小微文化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业界建议】全国130多万家文化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小微企业,此外还有200多万个体创业者和经营者,每年还有大量高校毕业生进入文化产业就业。体量小是文化产业的特点,但小企业往往创意丰富,形式灵活,并非没有发展潜力。
在本次会议上,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在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方面,文化部将推出两项计划,一是扶持小微企业计划,二是扶持创业创意人才计划,通过一个合适平台让年轻人有更多被发现的机会,逐步形成规范,让这些服务措施形成一种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付喜国坦言,目前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特色金融产品适应度低、品种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他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营管部将继续努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将不断加大对文化金融业务的组织、机构和人才保障,支持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他还鼓励文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购买信用产品,支持各银行积极使用信用产品,探索开展文化企业信用贷款试点。
难题四 目前上市文化企业仅为77家,对于文化企业来说,上市的目标为何遥不可及?
【《意见》解题】“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加强对文化企业上市的辅导培育,探索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研究分类指导不同类型文化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文化企业并购重组,实现文化资本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股权融资。”
【业界建议】在本次会议上,财政部文资办主任王家新提出,下一步将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加大支持文化企业上市的力度,建立企业发行债券的项目库,鼓励企业综合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工具融资。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打造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这一利好消息与近段时间资本市场高频次、一系列新政的推出息息相关。3月21日,证监会推出了三大重磅政策,包括最新版IPO(首次公开发行)政策、创业板IPO办法和再融资办法、优先股发行试点办法。其中,简化IPO发行手续、创业板空间的开放,无不为文化创意领域带来非常大的机会。
“未来,我们有可能会看到一些‘伟大’公司的迅速崛起,如阿里巴巴、腾讯等。”建银国际文化产业基金执行总经理汪泓溦表示,“同时,并购也将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大趋势,由并购产生的资金容量将近500亿元。并购实际上对未来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投资,提供了一个想象空间。”
难题五 文化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复杂,融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收益风险,如何分担风险,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意见》解题】“建立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性担保体系,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规范合作,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针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融资的信用评级制度,充分借鉴外部评级报告,提升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贷款的信用评级效率。完善文化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针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的资金流特点和风险特征,实施差别化定价,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贷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完善和落实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资本投向文化产业,逐步建立文化产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风险屏障。”
【业界建议】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看来,文化企业首先有着经营方面的高风险,她表示:“文化消费面向千家万户,属于可选消费,不确定性较强。如要预测一部电影能不能走红是非常困难的,能不能盈利更难预测。不仅观众的需求难以判断,在拍摄生产过程中还存在演艺人员管理、作品审查、市场竞争、销售渠道和上映档期、盗版、知识产权纠纷等风险。”同样,宋慧中认为,亟需建立文化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上海市文广局副局长贝兆健认为,风险补偿对撬动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发挥了较好的引导作用。在谈到上海市的做法时,他介绍:“上海市政府与财政、金融等部门沟通,研究降低金融机构投资文化产业的风险补偿率,2013年10月上海市财政、金融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信贷发展补偿办法,并将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由原来的3%降低到1.5%。”
同时,一些保险公司也主动开发了系列文化险种。自2011年起,中国人保财险先后开发了艺术品专项保险、演艺院线保险、动漫游戏险、文化旅游险等,并在北京、深圳等7地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文化保险在地方的落实。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中国人保财险实现文化产业保险保费收入4.58亿元,其中9款专属保险产品保费收入突破1300万元,3年来,签单笔数15.8万笔,承保文化企业36000家。
难题六 目前,文化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除了银行外,文化企业还能去哪找钱?
【《意见》解题】“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的优势……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文化企业采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支持具备高成长性的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区域集优债券、行业集优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文化产业。”
【业界建议】针对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贝兆健表示上海市下一步将继续推动金融服务创新,为不同文化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如动漫、游戏、新媒体等文化企业准备联合银行与创投机构以创新投贷联动的方式争取金融服务。同时还将充分利用信托、新三板、私募股权等创新的金融工具为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服务。
万晓芳则建议文化企业要根据自身不同的发展阶段,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学会运用金融工具。对于初创期的文化企业,她建议,企业要增强自身的基本融资条件,以好的项目尝试银行融资,注重银行信用积累。而对于成长期的企业,她建议企业要运用逐渐增强的现金流作为融资工具,重视商业银行渠道进行授信和非授信融资,并适时引入产业基金等战略投资者。而对于已做大做强,进入成熟期的企业,她认为企业除了可从商业银行获得成本较低的资金外,还可以通过上市及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可以选择创新和专业能力强的银行作为战略伙伴,为自身实施产业并购匹配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