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财政、金融机构协同
刘玉珠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
本次发布的《意见》中,强调了要更好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与文化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拓文化金融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
未来,将会继续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在做好贷款贴息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费补贴、债券费用补贴等,探索文化产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等创新方式,鼓励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文化企业需求有机衔接。
针对目前文化金融中介服务薄弱的状况,结合国家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要求,《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普惠金融理念,加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等瓶颈领域的建设,积极破解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服务于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促进文化与金融对接,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
文化产业进入成长期
齐勇锋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近期,《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以及本次《意见》的及时出台,形成了一个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为文化企业增添了信心。
目前,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此前,文化产业总体上存在规模较小、统计数据不完善、市场不成熟、文化产品短缺等问题。经过十年的培育期,文化产业进入到健康发展的成长期。现在,文化消费市场上文化产品的短缺问题已大大改善,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大批专业化的文化企业成长起来,国有文化企业改制基本完成,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条件。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文化与金融合作中许多创新做法能否成功尚需长时间的检验。《意见》中提到的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组织形式等,还需要找到成熟的区域来尝试,通过试点来探索,不断细化,总结经验,找到能够满足文化产业特点和规律的金融服务办法。目前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地,金融资源富集、文化产业具备相当的规模、金融机构众多、专业人才聚集,已具备先行先试的条件。
尽快跳出“制造业思维”
张贺 资深媒体人
金融之于文化产业,如同酵母之于面包。《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若想把《意见》落到实处,一个先决条件是跳出“制造业思维”。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久而久之,金融业也形成了一套根深蒂固的“制造业思维”,愿意把钱投向看得见、摸得着的传统制造业,“嫌恶”轻资产、重创意的文化产业。
若以“制造业思维”打量文化产业,显然大多数文化企业都不是合格的投资对象,这也导致许多金融机构犹豫不前、畏首畏尾。近年来,不少金融机构开始开发匹配文化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但从投资标的上看,文化金融较多偏爱旅游、收藏、院线建设等有实体支撑的文化产业领域,重“实”轻“虚”。显然,“制造业思维”仍在起作用。
在共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时代格局中,金融机构能否转变旧观念,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能否顺利转型升级,也决定着自身在行业竞争中能否跟上形势。摒弃“制造业思维”,以全新眼光和创新思维对待文化产业,金融业该提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