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存
文化发展是社会系统工程,跨行业、跨部门以及分业管理的特性要求创新文化政策体系建设,减少文化分业管理带来的制约和行业壁垒,开掘制度“红利”,寻求文化政策规范管理合力。
文化政策还未形成合力
【要确立大文化部门理念,形成完整文化发展政策体系,弥补政策合力不足,综合效应无法充分显现的问题】
中国文化管理长期实行分业管理模式,行政机构交叉重叠、条块分割,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弊端,各自为政,职责不清,造成政出多门问题。文化部管理门合并将开启管理体制和管理绩效的巨大改善。
文化发展是社会系统工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间内部关系的协调,文化部门与财政、国土、金融、规划等部门的协调,文化部门内部的行业沟通都迫切要求自觉地落实大文化发展理念。另外,不同文化管理部门围绕着同一相关文化内容分别制定政策,从部门管理角度出台规范意见,实际上同样的资源内容可以在不同载体平台上实现跨域交流,而管理还是局限在不同行业,没有考虑数字传播平台上内容融合提出的管理思路变革要求。
文化产业政策合力不足出现管理混乱,比如在文化产业园区管理的乱象就很有代表性,除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命名外,工信部、中国设计行业协会等也加入进来,给文化产业园区的有序管理带来了冲突,不利于统一认定评估和有序管理。文化政策规范管理没有形成统一合力,需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管理秩序和提高行政效率。
文化机关要主动有所作为
【文化部门要完善文化系统自身的相关政策,挖掘制度红利。】
目前的政策安排和体制下,作为担负文化管理主要部门的文化机关,也可以主动有所作为,借助于完善职责范围内的文化政策和管理方式探索,推动文化建设获得更大发展和成效。从演艺业发展来看,其发展是文化繁荣的一个重要表征,涉及设施运营、内容生产、文化消费、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建设。
以北京的演艺业为例,虽然北京市出台了促进舞台内容生产的奖励办法和激励措施,但过高的票价却成第一制约因素,阻滞了公众走进剧场,政策并未对演艺业繁荣发挥引导作用。究其实,要辨证施治,综合施治,打通政策全过程的关键环节,从内容生产、设施运营管理、生产流通环境完善、培育消费等全链条再造修正,才可能真正促进演艺业健康发展。文化部门在转变观念的同时,挖潜改造,才能提高政策成效。
吸引社会捐赠进入文化领域
【降低文化组织登记门槛,鼓励企业和个人资助和捐赠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文化组织在西方国家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中国目前这一组织群体在公共文化服务中所占的比重还很小。我国社会组织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在强化社会组织准入条件的同时,导致登记“门槛”过高,政社不分,社会组织行政色彩严重,监督力量薄弱、监管乏力的问题。文化发展中更是很难体现这类社会组织的作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文化类非政府组织仅3000多个。今年两会确定的四类组织直接申请登记,为更好发挥社会力量管理社会事务、社会主体参与文化发展创造了一个先决条件。
下一步还应进一步放宽公益文化事业准入条件,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公共文化的资助和捐赠。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国办公益文化事业建设,进一步消除民资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家和地方关于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税收减免、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文化经济政策,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公益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和文化发展基金。
在法国,法律规定企业用于赞助的费用可以不纳税,许多大企业把赞助文化活动作为企业的一项战略,可以在公关和减税两方面获益。创办于1970年的法兰西基金会是专门帮助企业实行赞助行动的,据该基金会调查,法国有2/5的企业参与文化赞助活动。我国一些地方也出现了社会赞助公共文化事业的新风尚,通过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获得社会资助,需要在制度建设和实践层面不断探索创新。(本文摘自《政府文化管理前沿》,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