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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起点高
余杭发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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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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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发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戴园丽  龚 蓓

    9月25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实施,这是浙江省首个正式发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文广新局本着“让文化站服务更高效,让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更丰富”的理念,早在几年前就着手在乡镇文化站中开展服务规范的实践。

    今年上半年,余杭在综合了国家、省、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要求,结合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特色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余杭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的通知》(余文广新〔2014〕55号)。至此,杭州市余杭区的文化站有了指标明晰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规范依据。

    “杭州市余杭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要求提出后,余杭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编制工作始终得到区委宣传部、区效能监督考评办和区质监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作为标准编制单位的区文广新局,专门成立了“余杭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起草编制组。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以杭州市余杭区文广新局的《余杭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体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为蓝本,历经四稿,形成余杭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这样,便使该区的实践成果上升为服务标准。

    “余杭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主要内容设定为:一是立足于文化站的基本服务职能,即文化部规定的八项公共服务职能;二是立足于余杭区文化站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实际;三是立足于科学性、合理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围绕这三个立足点,有四方面内容:一是将标准中使用到的服务术语和定义,按照简练、易懂、专业、准确的原则,规范其内涵和外延。二是标准对乡镇文化站组织机构、站舍建设、人员配备与素质、办公设施、经费保障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三是标准强化了文化站公共服务职能,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内容涵盖了文化站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而需要履行的宣传教育、阵地服务、辅导培训、群众业余文体团队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相关服务项目。同时,对每个服务项目的内容范围、方式选择、服务要求都予以量化、细化。四是检查、监督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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