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年度最佳创意文化经纪
· 参选对象
2013—2014年度,在中国内地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经纪活动案例。从事文化经纪活动的经纪公司、经纪人均可申报。
· 上榜指标:
①规范性——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秩序,体现专业、规范、诚信的要求,无任何违法、违规或不良经纪记录和失信行为。
②示范性——曾策划执行过一定数量的经纪个案,独立主持或参与运作具有业内影响力的经纪项目,在文化经纪人队伍中起到一定带头作用。
③影响力——所从事的文化经纪活动在经营方面独有建树,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④效益性——经纪业绩出众,通过专业服务给交易双方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C3.年度最佳创意——文化投资
· 参选对象
2013—2014年度,在中国内地文化产业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投资机构或个人。所有天使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或从事投资活动的个人均可申报。
· 上榜指标:
①投资数量——机构或个人主导投资文化及相关产业案例个数。
②投资金额——机构或个人主导投资文化及相关产业总金额。
③产出效益——机构或个人主导的投资对被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带来的作用与价值。
④关注程度——投资机构或个人对文化产业持续关注的程度与贡献度。
C2.年度最佳创意项目策划
· 参选对象
2013—2014年度,在中国内地已经实施的文化创意项目策划案例。负责具体项目策划的设计师、策划人、创意工作者、团队或公司均可申报。
· 上榜指标:
①代表性——能够代表创意策划行业较高水平,对同类型的创意策划案例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
②新颖性——参评的策划案例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表现力,引起业界或社会广泛关注,并获得较高的评价。
③专业性——核心策略清晰,执行落实到位,营销效果良好。
④推动性——对于促进产品销售、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具有重要作用。
C1.年度最佳创意商业模式
· 参选对象
2013—2014年度,在中国内地发生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商业模式实践案例。所有具有优秀商业模式实践行为的文化及相关企业均可申报。
· 上榜指标:
①创新性——开创同行业规模文化企业未曾采取的商业模式,或是有先例但有所创新的商业模式,能够利用自身独特资源和能力形成竞争门槛,新产品和业务不易被简单复制、模仿和超越。
②盈利性——具有与众不同的盈利公式,在该商业模式下,企业能保持盈利水平持续增长,不低于行业盈利水平,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③客户价值——与同行或以前相比,通过该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了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或服务,为消费者创造了更大的价值。
④风险控制——该商业模式能够经受住市场恶化引发的财务、法律、政策风险的能力。
⑤整体协调性——商业模式要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系统进行有机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