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文化厅召开放宽上网服务行业市场准入政策通气会,会议发布了省文化厅与省工商、公安、通信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的意见》,宣布湖南将全面取消上网服务场所总量、布局限制,降低准入门槛,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此举意味着,网吧经营将取消更多行政干预,全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网吧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通气会上,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处长夏日光透露,2002年9月,国务院颁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10多年来,各级文化部门会同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执行《条例》,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核心,加强管理和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行政干预过多,特别是总量控制、不批单体等政策,导致市场机制扭曲、供需结构失衡、行业缺乏竞争活力。为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四部门《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给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湖南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此次网吧新政。
新政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凡是符合设立条件的申请,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审批。同时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连锁企业设立的认定,连锁规模、连锁方式由上网服务场所自主决定。
“过去规定,市一级地区开设网吧要求计算机不少于100台,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算下来营业面积需达到200平方米才可以报批。取消台数限制后,无疑降低了投资准入门槛。”夏日光介绍。而在连锁经营上,过去为了限制“小、乱、散”的“单体网吧”的生存空间,主管部门一度力推网吧连锁化经营,并对“连锁认定”有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万元、连锁规模不能少于5家门店的明确要求,因此出现了许多政府强行“拉郎配”的连锁网吧,市场上也出现了并不统一经营管理的挂牌假连锁。
对网吧在学校周边选址范围上,此前要求“上网服务场所距离中、小学周边直线距离不低于200米”,新政调整为“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在有关住宅区的选址上,过去规定不得在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网吧经营场所,新政将范围缩小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意味着今后小区商业用房也可经营网吧。
“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不合理限制,目的是促进竞争、优胜劣汰。但涉及未成年人、消防、信息安全的许可等这些关键门槛新规没有任何降低。”夏日光强调,同时,降低准入门槛不代表开网吧更容易了,相反,网吧经营者应当改变观念,树立正确的网吧经营理念,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下网吧服务行业的转型升级。
近两年,不少地市网吧经营数量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长沙前年网吧数量由2000余家缩减到1600余家,不少网吧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存在困难。
夏日光建议,网吧经营业主改善上网服务场所环境,成为敞亮、开放、整洁的公众文化场所。他建议,应鼓励发展连锁经营,以连锁促进规范管理、服务提升和转型升级。应开设观影、观赛、体感游戏等功能区,扩大消费人群,改善用户结构。并可以将符合条件的上网服务企业场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行购买服务。
除此之外,他认为,还应鼓励上网服务企业场所发挥遍布城乡等的优势,开展社区电子课堂、网络代购等便民服务,参与文化下乡等活动。
2013年底,长沙市成为我国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城市,并已放开单体网吧的审批,去年又根据相关文件对网吧计算机台数等降低了门槛。此次新政出台,湖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张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