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素娜
对于深圳画院来说,2014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广东省第十二届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中国梦·深圳情——深圳优秀美术作品展”等一系列重要美术活动集中在深圳举办,深圳画院在其中的组织协调、征集作品、评审推荐、策划展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深圳画院还围绕自身学术定位和重点创作任务,组织院内艺术家开展了学习交流、参观采风、理论研究、学术研讨等一系列活动。不仅举办了“院展”,还首次启动“本土艺术家创作展系列”,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不断推出创作研究成果。这一系列的成就,与深圳画院签约艺术家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这些签约艺术家丰富了深圳画院的整体面貌,提升了深圳画院的整体实力,使深圳画院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迈出了坚实步伐。日前,记者采访了深圳画院执行院长徐章,请他介绍了深圳画院的“签约制”经验。
美术文化周刊:深圳画院的签约艺术家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目前已签约多少艺术家?
徐章:这一制度最早实施于2012年。当年9月,我们与深圳本土23位具有突出艺术成就,且在深圳国、油、版、雕4个艺术门类中发挥代表作用的艺术家进行了签约,首次签约时间为两年。在这两年里,签约艺术家可以和画院在职画家共同享受画院的艺术资源,一起外出采风,一起参与画院课题研究等。2014年10月,我们又增签了2位艺术家。目前,这些艺术家与画院在职画家已共同组成了一支40余人的深圳美术专业创作队伍。
美术文化周刊:签约制度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实施的初衷是什么?
徐章:深圳的美术事业和美术人才队伍经过30余年的积累,已有长足进步,业已颇具规模,他们凤栖于深圳的文化、教育、专业艺术机构中,作品亦屡屡在省内、国内获奖。但由于深圳移民城市的特点,造成深圳美术界虽卧虎藏龙,却未形成合力的生态环境,深圳整体的艺术力量仍不为外界所认识。深圳画院签约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散兵游勇的状态,将深圳的美术精英集结起来,优势互补、偕同发展,让更多体制外画家享受到深圳的美术资源,在全国美术界树立了良好的整体形象。
从目前来开,签约制度对于推动深圳美术事业的较快发展和整体创作水平的迅速提高,为深圳参加国内重要美术展览取得优异成绩提供了组织保障,为打造深圳美术的“国家队”发挥了积极作用。
美术文化周刊:艺术家签约后,画院会为他们提供怎样的支持和帮助?
徐章:一是为艺术家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各种会议,使艺术家们了解国内美术发展形势和各级文化机构对美术工作的要求,使他们的创作活动更加贴近现实、符合实际。同时,组织艺术家外出参观、考察、学习、采风等,增进彼此间的交流。两年多来,画院不仅组织了签约艺术家前往山东、福建、香港、惠州等地进行创作,还组织他们赴香港、山东等地参观展览、考察艺术空间。同时,画院还把签约艺术家的创作纳入“院展”范畴,使得“院展”真正成为深圳美术集体亮相的舞台。每逢大展,也必会召开由在职画家和签约艺术家共同参加的作品看稿交流会,对作品初稿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点评,提高作品的参展质量,促进专业交流。
二是为艺术家提供学术支持,围绕画院的各种创作活动,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媒体宣传,帮助艺术家们梳理创作理念、总结创作成果。
三是为艺术家拓宽展示空间。我们利用画院的资源优势,多方为签约艺术家搭建成果展示平台。除“院展”外,还为签约艺术家举办作品展、艺术沙龙和经验分享会等。同时,我们还联系媒体宣传艺术家和他们的最新创作成果,并利用画院网站、院刊《通讯》等自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下半年,画院还将建立“艺术家工作室制度”,一方面在院刊《通讯》内增加“艺术家工作室”栏目,立体反映艺术家们的思想、观点、创作和生活,另一方面对成熟的工作室进行挂牌,使其成为画院机构的辅助部分,更紧密的凝聚队伍、留住人才、增强实力,扩大艺术家和画院的双重影响力。
美术文化周刊:签约制度实施两年多来,取得了哪些成果?
徐章:经过两年多来的实践,深圳画院的这支创作队伍在国内展览中开始频频崭露头角,签约艺术家制度对深圳美术创作的推动作用也正在逐步显现。如在2013年文化部举办的“第十届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中,深圳入选作品占广东省入选作品的半壁江山,其中深圳画院在职和签约艺术家作品又占全市入选作品的2/3;在2014年“国庆65周年广东省美展”中,深圳画院18位在职和签约画家的作品获“优秀奖”或入选展览;在近期举办的“中国梦·深圳情——深圳市优秀美术作品展”中,画院32位在职和签约画家的作品全部入选。尤其是在去年的“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中,深圳军团共有54件作品入选,其中17件作品出自深圳画院,令业界刮目相看。
这些成果都说明,我们实施的签约制度是成功的,目标是明确的,做法是得当的,效果是明显的,这一制度使画院真正成为凝聚深圳美术队伍的力量。
美术文化周刊:这些签约艺术家为深圳画院带来了哪些改变?
徐章:由于人员编制有限,加之自然减员,目前深圳画院只有6位专职画家,而在现有条件下,很难在体制内增加编制,签约艺术家制度极大地缓解了深圳画院创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两年来的实践表明,签约制度的推出,迅速扩大了画院的专业队伍,提高了画院的整体水平,有效激活了画院的创作、研究和工作机制,让更多艺术家享受到画院的艺术资源,并共同参与到画院学术课题的创作研究当中,以“养项目代替养人头”的方式较好解决了画院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亦在学术上营造了更加开放多元的学术环境。由此,画院也不再仅仅是服务于几个在职画家,而是为全深圳的艺术精英提供有效服务。
可以说,签约制度对于团结深圳本土优秀美术人才,补充深圳画院专业队伍,推进画院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等具有重要意义。鉴于该制度取得的成功,目前深圳画院正在准备进一步推出特聘研究员制度,主要对象是从事视觉艺术理论研究的国内外专业人士。这一制度将鼓励更多的院外研究人员参与到画院的学术课题研究中来,增强画院的学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