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梅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底蕴深厚,历史遗存丰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临朐先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创造了鲜活生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期笔者到临朐县调研,惊叹于当地现有非遗厚重历史和独特魅力的同时,也发现非遗受市场经济大潮和新型艺术形式冲击的现状,一些依靠口传心授传承的文化遗产已濒临灭绝,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不断流失,部分项目传承人坚守的信念也有所动摇。
笔者调查发现,目前临朐县的非遗保护与利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遗资源丰富,但比较分散,入选保护名录数量少;相关部门及群众的思想认识不高,保护意识淡薄;保护与开发方式十分多元,但呈现两极分化态势;专业人才缺乏,各镇街人才分布失衡;制度不够健全,保护传承机制不够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避免走弯路;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这段话为我们正确处理非遗保护与城镇化的关系提供了良好的思路,指明了方向,非遗保护工作就是要在新时期新城镇化形势下开展,不能违背大的客观环境。笔者认为,基层地区的非遗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保护非遗更要保护文化生态。非遗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个民族和地区最珍贵的精神财富。保护非遗,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根基,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新型城镇化是国家的发展战略,它切实改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和生活环境。但同时,我们也会看到这样一些情景:大批农田的消失,传统意义上的乡风乡貌正在发生着变化,盲目吸收现代元素,强行植根于传统文化的土壤中,使得村不像村,城不像城,非遗项目在,但是其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当然,这并不是要求我们非要回到过去原始原貌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而应当加强保护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保护机制,要摸清家底,划分保护等级,进行部分保护、重点保护。
以人为本,留住非遗的精气神。非遗的核心是人,因此非遗保护的有效途径也是以“人”为突破口。加快构筑高精尖人才梯队,探索非遗传承人保护与培养的模式。一是进一步充实专业人员队伍,建立非遗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尽快引进非遗紧缺人才。二是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和村文化站专、兼职人员,大力提高其保护意识和专业水平,促进城乡之间的信息沟通。三是让非遗走进中小学课堂,在院校开设非遗传承培训班,采取委托培养、联合建立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和场所等形式,增强非遗传承人的责任感、成就感、归属感,为非遗专业保护提供人才保障与支撑。
推进有文化记忆的城镇化。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几乎每个地区都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凡是破旧的房屋都要拆掉,建成高楼大厦,有些古老村落、古城建筑也难逃厄运,千篇一律形成规模化,缺乏文化特色,失去地域特色。一个地区的非遗保护如果只是简单模仿,盖个房子把他保护起来,里面生拉硬拽地塞进一些非遗实物,这势必违背了非遗保护的初衷,也会让非遗项目失去持续发展的活力和精髓。这不是城镇化的最终结果,也不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最终愿景。我们应坚持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二者不可偏废其一,既要让城镇化顺利推进,又要保证有特色、有记忆,留住传统文化的“根”。比如山东省启动的“乡村记忆工程”,南方一些地区建设的文化礼堂、文化书屋等,还有非遗展示展览馆等,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