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清明是鬼节,然而忙活的总是活人。按说到墓前祭扫,为死者致哀,也是情理中事,无可厚非的,因为我们历来都自诩有看重亲情之德的。只是近年来,人们祭扫的形式日渐不同了:纸扎的楼房林立,木制的车马成行,更有石做的碑刻高耸于那一方方坟墓之前,而且有愈来愈高大、愈来愈张扬之势。凡此种种实在不值得嘉许。
《说文》曰:“碑,竖石也。”周代时,常用作测日影计时或立于墓旁下棺之用,至汉始有碑刻。汉末桓灵时代立碑之风渐盛。“夫碑志者,记其德性,旌乎功业。”显然,墓碑上的文字是用来记述死者生平德业的。但南北朝时曾禁止立碑,而是将其埋入地下,于是便有了所谓墓志。古代的碑刻现已成为文物,除了重要的史料价值外,还为我们后来的书法艺术留下了标本。
如今,在一片“复兴”的口号声中,石碑又开始片片林立。有些石碑的高大,石材的精美,虽故宫、孔林犹恐不及。然而,树碑之后却并未立传,因为细观其上少有死者生平德业之类的叙述,除了先考、先妣之类的尊讳外,最醒目的还是那一串孝子贤孙的名字。推究立碑者的目的,一是告慰死者:我有钱了,终于富了;二是显摆于活人:看,我多孝顺。殊不知似这种为死者耗费资财,挤占生者空间的作为,不仅无益于死者,甚或有害于生者。一生过惯了清苦日子的先人若九泉有知,定会责骂不肖,曰:烧包,败家。谨请那些比赛似的立碑者三思。须知,尽孝当值亲在时,无需巨石立身后。
其实,即或立碑,也并非越高大越有纪念意义的。建议:石碑可以入土不立;如若立碑,可由民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统一建制,防止泛滥。相信先人们对于一方矮矮的坟墓,一块小小的石碑,不会觉得不满足。而于生者而言,能赡长者于生,娱亲者以情,安逝者于归,继简朴遗风,成未竞之业,亦可称无愧先人了。
荀子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仪之文也。”清明立碑真正的意义或许在于超越死亡的阴影,坚守善始善终的人生理想,前提是不能丧失对先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