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焦雯)日前,记者从谢晋遗孀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处了解到,徐大雯已拿到诉宋祖德兄弟名誉权案的部分执行款10万元。5月1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解放日报》第二版刊登《执行公告》,称宋祖德如果未在5月24日下午1时内限期到庭,可能遭罚款或司法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兄弟名誉权案的执行已经有了实质性进展。
据了解,徐大雯诉宋祖德兄弟名誉权案终结后,由于被告宋祖德兄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今年2月底,徐大雯依法向静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之前,静安区法院根据徐大雯的申请,依法查封了被告刘信达名下在静安区的房产。
静安区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后,曾3次向宋祖德兄弟发出传票,要求其到庭参加法院主持的执行谈话,但二人均未现身。
富敏荣介绍,在被告宋祖德“发传票不来,打电话不接,人隐匿不见”,并多次向媒体宣称“绝不道歉、绝不赔钱、绝不改变”的情况下,静安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除了立即启动委托评估和拍卖程序外,还增加查封了宋祖德在广州的两套房产,对宋祖德兄弟依法做出了限制离境的决定,同时从刘信达私人账户中扣划了10万元,及时转交给了徐大雯。
“经承办法官多次苦口婆心的劝告,刘信达在强制执行的压力之下,前往法院写了亲笔道歉声明的初稿。目前静安区法院已经联系包括新浪网在内的10家相关媒体刊登判决公告等事宜。”富敏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