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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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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真的已死?
——原太合麦田CEO宋柯“转型”引发的思考

    新华社记者   蒋  芳

    宋柯与“黄金时代”的太合麦田

    近日,原太合麦田CEO宋柯引退转卖起了烤鸭,并抛出了音乐已死、唱片已死的论断,引来行业内外热议一片。记者采访了解到,鼎盛时期曾占全国唱片销量20%的江苏市场如今已经全面萎缩,过去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张的销售数字如今已锐减至不足千张,超过80%的音像店由于经营难以为继,不得不关门大吉。

    音乐产业是否已经穷途末路?还是在严冬中孕育着新的生机?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从曾经辉煌到无利可图

    今年年初,宋柯宣布辞去太合麦田CEO一职,转而卖起了烤鸭。他所发表的“音乐已死”“唱片已死”的论调更是令无数音乐爱好者为之唏嘘。

    唱片公司难以为继,作为产业终端的音像店更是步履维艰。

    早在1992年就入行的江苏音乐人鲁伟告诉记者:“十几年前,引进版权的磁带9.8元一盒,内地歌手磁带6元一盒,不便宜但从来不愁卖。一个著名歌手的磁带发行量动辄上百万盒,1996年到2002年间,光靠任贤齐10张专辑,南京音像出版社利润就高达千万元。我曾经开玩笑说,卖磁带跟发扑克牌似的,嗖嗖的。”那段日子是鲁伟,也是音像业的“黄金时代”。

    然而好景不长,2000年前后,盗版开始盛行。“《心太软》火了后,大街小巷一天到晚播放,小摊小贩用的全是盗版。”鲁伟说。

    没有网络的唱片年代,大众热衷于盗版,而随着网络日益普及,更是无人再为音乐买单。

    “如果说盗版碟是偷,网络非法下载简直就是明抢。”江苏省音像制品分销协会会长冯晶告诉记者,随着网络日益普及,各类数码产品如MP3风靡一时,几乎没人再掏钱购买正版音像制品。直至今日,全国音像制品的正版率仅为5%至10%。

    盗版与下载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唱片销售的节节败退。据了解,虽然唱片公司集中在北上广,但江苏一直是销售大省。鼎盛时期,音乐制品的销售量占全国20%,录像制品占10%左右。如今,即使在江苏,正版唱片的销售量已不足千张,超过80%的音像店关门大吉,余下的不足20%大多集中在大型超市,音像租赁店更是全军覆没。

    “可以说,音乐唱片领域已经毫无利润可言。”冯晶感叹。

    下游萎缩拖累上游原创

    传统唱片的下滑并非中国独有,而是全球范围内的普遍现象。但下游终端的不断萎缩,正在日益影响到上游原创。

    “在数字音乐时代做唱片基本上是做一张赔一张,没有哪家公司敢大手笔推新人了,甚至知名歌手出新专辑都要反复地做市场论证。”十三月唱片总裁卢中强说。

    归根究底,唱片难卖,直接制约了原创音乐的发展。许多音乐公司为了生存,只能让签约歌手不断地跑场子,赚出场费。

    与传统唱片萎缩形成鲜明对比,数字音乐则以惊人的速度成为音乐产业的主角。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彩铃、手机铃声等周边衍生品为音乐行业带来了日益丰厚的利润。一首彩铃的下载量高,利润就高。“如今已经很少有唱片公司把实体唱片作为主业了,数字音乐和移动音乐方面的收入占总利润的比重正在逐年升高。但是与运营商、渠道商的收入相比,真正的音乐创作方收益太少。”冯晶说。

    据业内人士透露,以中国移动为例,在2009年的时候彩铃的盈利额在200亿人民币左右,最终只有约1%的钱回到音乐产业。去年,中国音乐产业版权创造出300多亿元的产值,但是内地诸多音乐公司作为版权和内容的拥有者,最终获得的收益不足2%。

    “在音乐日益快餐化的时代,作为原创音乐人,不得不承认这个产业的环境正在变得越来越差。”音乐人敏群无奈地表示,唱片业的萎缩已经是不可遏止的了,不少优秀的音乐人都退出了这一行,导致艺术性很强的好作品日益减少,网络口水歌大肆泛滥。“我就曾对一些刚入行的年轻人说,这个行业看似非常火爆,但对于原创者来说,一定要耐得住寂寞。”

    音乐产业亟须谋变

    数字时代,难道人们就不需要音乐了吗?其实不然。唱片销售虽然下降,但同期数字音乐的销售却在数倍增长。其中战绩最为辉煌的苹果itunes下载模式,它付费下载和分给版权方70%收入的模式,创造了网络反哺音乐的最佳盈利模式。

    音乐人敏群认为,虽然唱片业萎缩,但从大的产业来看,人们获得音乐的渠道正在变得更加丰富,音乐产业的整体价值也在不断攀升。但苹果模式在中国难以复制,根本原因还在于我国对音乐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太过欠缺。

    “以江苏一个省为例,去年关于音像版权方面的维权案例就有近500件,其中光唱片维权案例就高达300件。但是,除了与KTV的集体收费诉讼能够赢得较为合理的赔偿外,其他案件尤其是涉及互联网的维权案件,最终判决的赔款甚至还不够取证费用,令我们非常尴尬。”冯晶说。

    有关专家认为,近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将从政府投入保障政策、文化经济政策、文化贸易促进政策、版权保护政策、法制保障政策5个方面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说明国家在政策面上已经高度重视版权保护问题,下一步还应进一步完善版权立法,加强版权执法,尤其要尽早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同时进一步提高版权方在移动和网络市场中的收益分成比例。

    在一些音乐人看来,寒冬中也并非没有生机。“除了不断呼吁保护音乐版权,作为音乐人,我们也应当与时俱进,不要继续拘泥于原有的经营模式,换一种新的眼光和思路来规划、经营音乐。”敏群说。

    败也网络,成也网络。业内人士认为,音乐产业的未来已经牢牢绑在了互联网的战车上。尤其随着三网融合时代的到来,音乐产业链必将发生深刻嬗变,新兴的互联网音乐公司必将逐步替代传统唱片公司。能否在移动互联网下寻找新的生存机会,能否重塑整条音乐产业链,关系到中国音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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